第157章 寡妇改嫁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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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善!”

    庆忌采纳了伍子胥的这一主张。

    他决定,凡吴国遗孤,可集中到吴都编练成军,即实行军事化管理,日常屯田操练必不可少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遗孤们自幼被国家抚养,为军旅所洗礼,定能矢志不渝的忠君爱国,成为庆忌手中的一张强力的王牌。

    更有甚者,庆忌有必要能将孤儿营,打造成为一支职业化的军队,拥有超高军事素养的军队!

    就在庆忌准备折返六御马车,进入梅里城的时候,忽而人群中跑出来一名年轻妇人,健步如飞的冲向庆忌。

    “大王!民妇有冤!”

    附近的宿卫连忙将这年轻妇人挡住,并手持长戈对准她,凡是后者敢于轻举妄动,必将血溅五步,命丧当场。

    妇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,只是一个劲儿的喊冤!

    “汝有何冤情?尽管说来。”

    难得碰上一个告御状的,庆忌来了兴致,便让这年轻妇人近前说。

    见到这一幕,在一侧的梅里县令尴尬不已,显然他是知道怎么一回事的!

    只见这妇人哭哭啼啼的抹眼泪,说道:“大王,民妇冤哪!”

    “民妇两年前死了良人(丈夫),未曾改嫁。不想新法颁布,官府竟勒令民妇改嫁或加征口赋,论民妇之父母有罪!”

    “民妇是被逼无奈,一再告状,却是走投无路。”

    “请大王为民妇做主!”

    言罢,这年轻妇人又是一个头磕在地上,竟是哭得声泪俱下,让人甚为怜悯。

    庆忌见状,则是很无语。

    “汝何以不能改嫁?”

    “回禀大王,民妇已经是孀居,然心念亡夫,且无钟意之人,如何改嫁?”

    这妇人说得挺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若按照现代的观点,恋爱自由,国家是不能干涉私人嫁娶的。

    但,这是在春秋时期,是古代!

    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    庆忌又怎能放任国人都追求自由恋爱?

    若人人都不能早生早育,吴国的人口如何增加?

    没有人口作为根基,吴国又如何真正的强大,长盛不衰?

    所以,于情于理,庆忌都只能可怜这妇人的遭遇,但他必须要以国家利益至上,将一切个人的同情心抛之脑后。

    “汝可知,我吴国新法中,有鼓励生育一项?”

    庆忌耐着性子道:“汝若是一直保持单身,矢志不改嫁,何益于国?何益于家?”

    闻言,妇人哽咽着道:“大王,民妇情知所作所为有悖于新法。”

    “然则,新法中只是明确规定女子十七必须嫁人,民妇确已年过二十,但民妇已嫁做人妇,何以还议民妇父母有罪,加征民妇之口赋?”

    这妇人显然是了解过吴国的一些新法的。

    新法规定,凡有生育者,官府都将赠送美酒、犬或豚以为祝贺,并在孕妇分娩之时,派遣医者接生,妥善照顾!

    政令颁布之日,严禁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的存在,已有的概不追究。

    但自此后,国人不得以壮年男子迎娶老妇,或老迈男子不得迎娶壮妇,违令者一律严惩不贷!

    再有,就是女子到十七岁,男子到二十岁,必须嫁娶,不然论其父母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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